摘要
房产限购令是一种同时具备强相机性和强侵扰性的市场干预措施,属于相机型规制。作为一种新型的干预措施,相机型规制的合法性判断标准既不能像传统的宏观调控主要诉诸政策,也不能像传统的市场规制主要诉诸规则,而是应主要地诉诸精心设计的法律原则。然而,任何一种干预措施的合法性判断标准都不是单一的,而是由规则、政策和原则构成的一个"三体"结构。
出处
《东方法学》
2011年第4期44-53,共10页
Oriental Law
基金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动产财产准征收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编号:11BFX067)
2008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住宅保障制度研究”(批准文号:08SFB2048)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适足住房权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YJA82007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