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法是对各种民事诉讼行为进行调整和控制的手段。其中,诉讼行为控制的基本理念是程序法定主义;作为控制依据的诉讼法律规范,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配置;作为控制手段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必须重置为诉讼权利、诉讼权力、诉讼义务和诉讼负担四个范畴;在诉讼行为控制的程度方面,应坚持行为方式法定化理念。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共同勾勒出了民事诉讼行为控制论的理论框架,该理论的提出对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化和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1年第4期49-57,共9页
Western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