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教学不应停留在文本本身的讲解与现成结论的记诵上,而应该把文本与学生的生活经验联系起来,促使客观的、外在的文本与学生主观的、内在的生活体验、情感态度和理智能力发生“碰撞”,在“碰撞”中,在学生解读文本的过程中,产生“个人意义”。“体悟教学”强调运用一定的策略(如调动主动性、鼓励参与和交流等)和方法(如设问~理答、设境、换位、对比等),使学生在语文教学的过程中真正有所体验、有所感受、有所领悟,能够把自己已有的经验(直接的生活经验和间接的学习经验、知识背景)与当前的学习活动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