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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春秋晋国有一名叫李离的狱官,他在审理一件案子时,由于听从了下属的一面之辞,致使一个人冤死。真相大白后。李离准备以死赎罪,晋文公说:官有责贱,罚有轻重。况且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的办事人员,又不是你的罪过。李离说:“我平常没有跟下面的人说我们一起来当这个官。拿的俸禄也没有与下面的人一起分享。现在犯了错误。如果将责任推到下面的办事人员身上,我又怎么做得出来?”他拒绝听从晋文公的劝说,伏剑而死。
出处
《创业(投资热点)》
2011年第5期36-36,共1页
关键词
表率
办事人员
晋文公
李离
审理
罪过
俸禄
分类号
D663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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