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特别是明确防汛责任,严肃防汛纪律,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刊刊登该《办法》,希望能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出处
《中国防汛抗旱》
2011年第4期81-82,共2页
China Flood & Drought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