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年富力强的李猛,是一位职业法官。自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庭长助理、审判员、副庭长,现任旬阳县甘溪人民法庭负责人。李猛是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员。做为职业法官,深知责任重大。他始终以《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严格约束自己,忠于法律,因而从无违犯审判纪律的行为。他有一句至理名言:"法官不应该是社交家,因为私人的朋友多了,法官的公信力就会下降,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服从判决的信心就会下降"。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1年第8期65-65,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