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调查作为做出行政行为或裁决的先决程序,行政机关通过这一合法化的手段可以掌握大量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信息。在现代这个信息能够创造更大价值的社会中,个人信息被丢失、滥用、泄露已经成为了一种信息公害,甚至为了部门利益,行政机关对于个人信息的侵害当成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侵害权”的行使。由此本文将从保护基本人权的角度出发,对行政调查中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初步探索,以期有益于行政调查中个人信息的保护。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11年第4期39-43,50,共6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