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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规范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管理,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曰建成投产、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下同);而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干瓦时1元执行。今后,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睛况等因素做适时调整。
出处 《新财经》 2011年第9期96-97,共2页 New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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