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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归登记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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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其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释中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出处 《时事报告》 2011年第9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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