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伦理的两大评判标准——善与和谐着手,一一剖析了我国现有的刑罚种类。在此基础上指出:生命刑在现代社会由于丧失目的的正当性而失却了正义的伦理基础,应予废除,目前宜权宜保留且严格限制;自由刑的刑罚理念与公正、人道的伦理吻合,但我国的自由刑在制刑、量刑和行刑诸阶段都不尽人意;财产刑的公正、人道和"中庸"是无可比拟的"善",但我国在财产刑设计上应废除没收财产刑,优化罚金刑;资格刑的设计内容过于单一,且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掺杂了剥夺人权的成分,有失正当性依据,有必要增加资格刑的种类及适用主体。
出处
《法治研究》
2011年第8期9-21,共13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罚的伦理性分析"(项目编号:08XFX01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