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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过错能否获赔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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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立是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主要工作是招聘新人,并代表公司和其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他自己却一直没签。最终,他以“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单位索要两倍工资。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近日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庭审中。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1年第9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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