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孔子曾将诗的社会功能表述为"兴"、"观"、"群"、"怨"。其中的"怨",汉儒多解释为"刺上政",即以政治批评为核心形成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的信息交流和社会互动。肇端于先秦,成熟于两汉的儒家诗教传统绵延两千余年,曾经对中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产生过持久而广泛的影响。即便是以歌功颂德为主的"颂"诗,也常寓规谏劝勉于颂美之中,乃至有所谓"虽颂皆刺"之说。中国古人"言者无罪"的政治理想是诗教传统的另一厚赐,堪与当今西方的表达自由理念相映成辉。我辈炎黄传人坐拥如此丰厚之文化遗产,理应光大传统,推陈出新,将中国古代"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道德理想落实到制度和实践层面。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9-39,共21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