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公共财政相适应,预算在凸显其"公共性"的同时,更多地表现出"权力性"。践行民主财政,实现人民对政府的控制,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必然要求。公共预算必须认真对待权力,正因为如此,预算作用的发挥与一国权力架构息息相关。不过,预算法侧重于相对微观的程序控制,其技术性超过政治性,难以承担制约权力的全部重任。虽然中国预算改革进展多年,成绩显著,但是,其所赖以发挥作用的权力体制并未理顺,因此,只能谨慎评估中国预算改革的进步空间。而对于预算法的修改,更应该认识到其有所能,有所不能,不宜对其寄予太高的期望值。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40-47,共8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