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民主主义的理论渊源、基本内容和历史实践,都揭示出其核心与灵魂在于它规定了社会主义因素的主导地位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前途,本质上是一个社会主义因素不断生成与壮大、非社会主义因素不断被限制与改造的动态发展过程。社会主义因素在1952年底取得全面优势,已经完全具备采取"实际的社会主义步骤"的基础了,中共中央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这一总路线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逻辑必然,是历史和现实赋予共产党人的庄严使命,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自相矛盾"、"认识偏差"和"情绪性"等问题。
出处
《马克思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28-34,共7页
Studies on Marxism
基金
浙江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行政管理学)
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财政学)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