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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取邮包后声称丢失,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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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罗某从外地订购了生活用品,当其到邮政局去取自己购买的生活用品邮包时,误取了与自己姓名同音且只有一字之差的同镇农民的邮包,该邮包内装有手提电脑一部。后被邮政局发现找到罗某要求退还邮包,罗某则以邮政局工作人员发送邮包过程存在重大过失且邮包已经丢失为由拒绝返还。请问,邮局能否要求罗某承担相应的责任?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1年第26期67-67,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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