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治合法性是政治学的核心概念,政治合法性基础问题是政府面临的关键问题,也是学界讨论的焦点。本文从利益范畴出发,将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归结为"利益观念:意识形态基础"、"利益保证:制度基础"和"利益实现:有效性基础"三个方面,进而批判"‘宪政制度’是合法性的刚性基础"这一观点,并指出上述三个方面应该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据此,政府不仅要通过加强意识形态、构造并制定良好的结构和规则、提高治理绩效三方面的努力来提高其政治合法性,更要注重三者间的协调一致。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11年第3期117-126,共10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