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2年THC正式进入中国以来,围绕THC的争议未曾停止过。对于THC的法律性质一直是争议焦点,对此可从内容和行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THC实质为运费的组成部分且强行收取THC为非法垄断行为,收取THC对中国经济影响巨大。解决THC问题有协商途径、行政途径和法律途径三种途径,我国THC问题根本上依赖于法律途径,在立法上应废除航运业的反垄断豁免,用《反垄断法》规制非法收取THC。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8期15-17,共3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