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5世纪晚期至16世纪中期的德国农民战争前后,农民提出了许多条款,这些条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维护原始的基督教平等思想,拒斥罗马法,维护旧有的公社权利。当时德国的时代特点是:教会日益奢侈和腐化,德国开始全盘采用罗马法,领主不断侵犯农民的公共权利。农民提出的条款和当时的时代特点形成了一对悖论,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了德国农民战争的发生不可避免。
出处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8期84-86,125,共4页
Journal of Anq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