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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第三次调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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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淮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07年实施以来,参保人群越来越广,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基金运行状况良好。今年起各级财政补助已从去年的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居民医保基金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使参保居民享受更大优惠,经市政府同意,今年在2009年政策调整的基础上,又对淮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第三次调整,主要内容包括三提高,一降低。
作者 李兴玉
出处 《中国劳动》 2011年第9期40-40,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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