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梳理近年来典型刑讯冤案可以明白冤错产生的症结和规律,认真反思发现其中很多问题并非能够随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定》①的出台而得到实质性解决。欲在司法实践中落实该规定,根除刑讯,首先需要解决规则之外的痼疾,然后解决规则之中的不足与缺位,再解决规则之延伸——有区别地排除毒树之果。惟其如此,才能从制度上确立冤错案件的防纠机制,最大限度地杜绝冤错案件的发生。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39-144,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