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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房屋不安全 鉴定方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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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7月29日起至8月7日,由北京市工商局与市住建委共同起草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合同》、《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合同》示范文本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据了解,两份合同拟规定,提供评估和鉴定的机构须对鉴定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出处 《中国住宅设施》 2011年第9期12-12,共1页 China Housing Fac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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