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的自我管理是实行基层民主自治背景下的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福建省永安市在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由于政府了解并尊重农民所创造的地方性知识,极大地激发了村民作为改革主体者的参与意识,既顺利地推进了改革,也保持了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永安林改经验对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创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02-109,共8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09&ZD045)
福建省三明市林业局项目"永安林改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