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遵循经济学理论、统计规则和财务评估方法,根据现实情况,我国财产数量及其所有权结构具体可分为:包括企业财产和农户财产的直接经营性资本财产所有权结构,包括直接经营性资本财产和个人非直接经营性资本财产的资本性财产所有权结构,包括资本性财产、未进入机构单位的资源性财产、公益性财产、耐用消费品等在内的全部社会财产所有权结构,以及纯粹经济性财产结构。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52-57,共6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提高江苏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08EYD036)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