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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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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国家工作人员与其情人(特定关系人)通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情人所介绍的请托人谋取利益。其本人虽未直接收受请托人财物.但对情人事后直接收受请托人的财物予以默认,应当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其情人系共同犯罪,亦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作者 黄胜齐 韩亮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6期68-71,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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