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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六项措施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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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单次支出1000元以上由学校理财小组审核,县教育局保障办签字;单次支出5000元以上由局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学校支出实行月公示制,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这是稷山县教育局为加强全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定的新规定。
出处 《山西教育(管理版)》 2011年第9期37-37,共1页 Shanxi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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