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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有望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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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若新规施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将由现行的13%改为纳税人再销售时货物的使用税率,这意味着进项税额扣除率将向销项税额征收率“看齐”,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也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出处 《华商》 2011年第8期44-45,共2页 Chinese Business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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