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的立法是法治社会的前提与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从国家与社会的发展目标和更高层次要求考量,法律体系的形成,仅仅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良好开端,抑或是一个阶段的里程碑,但并非是社会正义的实现。民主与法治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追求、不断完善、不断捍卫的进程,而远非是一个能让我们一劳永逸的好东西。从法律体系形成而论,其只是在我国向法治国家转型的进程中搭起了一个架构。我们要实现法治现代化还任重道远。
出处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20-2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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