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为贯彻推行合作社运动、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国策,积极筹建农村金融机关,通过立法强化农村金融国家化的制度供给。虽然这一时期政府的努力因特殊的政治、经济等原因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但在国家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今天,南京国民政府以法律手段构建国家化的农村金融支撑体系、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问题的思路及实践仍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225-229,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上海市第三期重点学科--经济法学项目(项目号S309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