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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实行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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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办法》,规定区市在使用完年度用地指标的情况下,为启动急需开工的重大建设项目,可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计划指标。下达的点供用地计划指标不得超过项目用地总面积的30%,且最高不超过200亩。
作者 宋禹飞
出处 《国土资源》 2011年第8期59-59,共1页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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