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索与争鸣》2011年第5期,约11000字 人本主义和自由民主的好生活 在人本的或自由民主的共和政体中,国家不干涉公民个人想要追求的好生活(只要这种追求不损害到其他公民的利益)。国家对公民心目中不同的好生活想法,对这些不同的好生活是不是真的好,保持中立的立场。这样的国家,它所执行的法律,实行的教育,用以处理价值分歧和冲突的伦理原则,都会奉行或者至少不违背它的基本的中立立场。国家中立的原则是为了保证公民们有充分的自由,去追求他们心目中的好生活(“幸福”)。中立的原则不是没有原则,或价值真空,而是因为它信守的是这样一个关于公共好生活的价值理念:公共的好生活状态就是尽量让不同的公民都尽可1皂有自由地去追求他们自己心目中的个人好生活,正如密尔在《论自由》中提出的,国家意欲左彳阳控制公民,包括儿童的幸福观和好生活观的做法,都是可恶的,都是对个人选择的不必要的限制。
出处
《教育科学文摘》
2011年第4期6-8,共3页
Educational Science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