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理论支撑的角度和理性认识的高度,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应处理好精细化与高效率、精细化与人性化、形式与内容、全面与重点、领导与民警、规范与创新等几对矛盾。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下一阶段应着力解决执法理念、执法监督、执法冷漠、执法懈怠等重点问题。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警务精细化管理机制,在目标设计上,应实现警务绩效最优化;在体系设计上,应实现警务管理精细化。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46-50,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0年浙江警察学院科研培育类项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之‘杭州样本’透析"(项目编号:20100620)之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张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