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出台《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将信托业务在信托公司资产负债表之外单独核算列示。虽然能够将信托业务与信托公司自有业务区分开来,但是存在信托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未能体现出信托公司主要的业务经营情况,甚至出现较大的偏差等弊端,因此建议将信托业务纳入信托公司资产负债表核算体系,并根据信托公司的业务特点,将信托业务作为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在资产负债表上重点列示。
出处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66-67,共2页
Journal of Yangtz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