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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重整与和解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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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优胜劣汰”是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在市场经济中,无论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当债务清偿期限到来而不能清偿时,都有可能面临经济崩溃的危险。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旨在强制性地将债务人的财产予以变卖并予以公平分配的破产法应运而生。破产和解、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清算是我国新破产法的三大破产程序,也是构成现代企业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顺应了当前破产法强调再建主义的国际趋势。
作者 邢来红
机构地区 大西江农场
出处 《商情》 2011年第29期60-60,共1页
关键词 重整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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