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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改扩建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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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本文的房屋建筑物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价值,均假定其按准则的规定已确认为无形资产,因此重建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中,均不包含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作者 张溧翔
机构地区 涟水县审计局
出处 《江苏商业会计》 2011年第4期31-3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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