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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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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出处 《江苏商业会计》 2011年第4期I0011-I001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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