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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对5类食品采取退市销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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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8月12日公布的《流通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和销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5类食品应采取停止经营、下架封存、销毁、退回食品生产者等措施退出市场。
出处 《大众标准化》 2011年第8期60-60,共1页 Popular Standard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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