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由于概念设计不落实、对良好结构体系的要求不具体,使该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变成了以抗"小震"为主的设计规范。这样是难以保证规范所确立的"三水准"目标,也不太符合"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与目前国际通行的设计方法和理念形成了一定的反差。另外,在"小震"设计的执行过程中,部分结构设计人员进入了某种误区,混淆了一些基本概念,出现了一些不当的做法,对房屋结构抗震的安全性产生了不良影响。
出处
《四川建筑》
2011年第4期163-165,共3页
Sichuan Archite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