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海上行政执法存在如下主体困境:海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缺失,海上行政执法力量分散,海上行政执法主体间行政职能重叠或界分不明。"统一模式论"和"现状维持论"均非当前解决海上行政执法主体困境的适宜对策。出路在于在"分散模式"下,赋予海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划分海上行政执法主体间的执法边界,在中央一级海上行政执法主体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地方一级通过行政机构归并实现地方海上行政执法力量的整合。
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82-87,共6页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09JZD0023)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2010GN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