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声音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小板、创业板公司的董监事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对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有清晰的认识,在公司运作过程中要严守底线,绝不触犯披露虚假信息、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滥用募集资金盲目扩张四大禁区。
出处 《董事会》 2011年第9期15-15,共1页 DIRECTORS & BOARD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