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三章 关于工伤保险
第九条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第十条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中的醉酒标准,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l9522—2004)执行。
出处
《劳动保护》
2011年第9期I0005-I0006,共2页
Labour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