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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老人,各地应向北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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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7月1日起,北京市户籍满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在区县民政局选定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每月补助1100元。
作者 原木
出处 《中国老年》 2011年第19期6-6,共1页 Elderly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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