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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谈房子不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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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13日,被公众称为“新《婚姻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实施,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短短十二条“司法解释三”中,涉及房产问题就有五项之多,其“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等核心内容直指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
作者 文科 孙柏
出处 《金融博览》 2011年第18期42-4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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