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既可进行哲学层面的探讨和史学上的考证,也可对"哲(学)"一词进行追本溯源,从中国古代典籍中寻找其活水源头。基于此,通过分析20余部汉语辞书对"哲"的释义,借助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语料库,运用"e-考据时代"的"二重证据法",对古、现代汉语中"哲"的各义项的出现频次及"先哲"的使用进行统计分析,证明了中国古代虽无"哲学"之名,却有"哲学"之实,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提供了词源学证据,并就现代汉语辞书对"哲"的释义提出商兑,认为除了"①形聪明、②名聪明之人"这两个基本义项之外,还应补充另外三个义项:③作敬辞,表尊称;④名用于"哲学"中或表示其简称;⑤名姓,也多用于专名。"先哲"的释义应由"指已经去世的有才德的思想家"相应地修改为"指已经去世的有才德的人"。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36-40,共5页
基金
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础重大项目"(俄汉)全译转化机制及其应用研究"(项目编号:08JJD740057)
2010年度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全译转化系统研究"(项目编号:ZSY10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