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法虽设立专章规制行政垄断行为,但相较其他垄断而言,其责任设置明显偏软偏轻。本文从行政垄断的概念及特殊性出发,主张摆脱单一责任形式,以复合责任构造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较为深入的阐释了行政垄断法律责任设置的相关问题,希翼能对其规制提出有效的建议。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41-144,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RW2011-19)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