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高等学校与大学生发生处分纠纷时,大学生可以通过申诉听证制度实现自身权利的救济。但当前高校实行的申诉听证制度存在申诉听证机构主体地位不明确、申诉机构组成人员角色不清和申诉程序保障缺乏等不足。高校需要明确申诉听证机构的主体地位,并赋予其足够权限;高校需要建立申诉机构人员信息库以选择合适的人员组成申诉听证委员会,并制定合理的申诉听证程序,才能逐渐完善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为大学生的权利救济提供有效途径,为和谐校园建设提供民主法制的氛围。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170-172,共3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周口师范学院青年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听证制度研究"的研究成果
课题号:zknuqn20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