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众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不仅能增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合法性,而且可以改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因此,我们必须创新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群众参与机制的子机制,包括动力机制、培训机制、协调机制、约束机制和评价机制,以推进群众有序参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评。
出处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73-76,共4页
Journal of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CX2010B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