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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改委调整部分药品价格9月1日起执行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发改委决定调整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出处 《质量与市场》 2011年第9期5-5,共1页 Quality &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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