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别运用使用者成本法和直接市场法测算了煤炭开采中的代际负外部成本和生态环境负外部成本,基于两个负外部成本充分内部化的要求,提出煤炭开采中的税费水平需提高21~22个百分点;指出目前煤炭开采企业实交的资源税费、生态环境费用总额低于现行标准下开采企业应交的资源税费、生态环境费用总额,实质上是政府对开采企业进行了税费补贴,2008年的补贴规模达449.05亿元,根据价差法计算得出该项补贴与3653.69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有关。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68-73,共6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研究”(09JZD0019)
国家社科项目“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产权制度研究”(11CJY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