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家征地拆迁政策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强化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实施耕地保护,二是注重保护被征地农民财产权益,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然而地方政府却着力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要土地、要效率、要GDP。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法律必然成为其目标实现的羁绊。现实中规避国家政策法律的方式多种多样,但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来消解国家政策法律的刚性约束已成为地方政府的普遍选择。地方之所以能够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来消解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法律,恰恰反映出我国违宪审查的不足。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36-139,共4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白呈明所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7BFX007)
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0KRM82)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