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机构自身的法律特性与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模式使得金融机构董事的信义义务显现出扩张的趋势,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公司合同理论共同构成了这种义务扩张的逻辑基础。我国立法对金融机构董事责任的规定大都仍未超出信义义务的解释范围,需要将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作为完善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的司法实现途径。构建派生诉讼的具体制度时也要在诉讼资格、前置程序和诉讼担保等方面维护各方的利益平衡。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5期142-148,共7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上海市第三期重点学科--经济法学(S30902)的建设成果
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金融创新中的商事法变革"(hzf10006)